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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拍:我州多起儿童“鬼探头”事故,画面揪心,转给家长们看看!
2022-03-30 10:13

不少驾驶员开车在路上时

最害怕遇到的

莫过于“鬼探头”

从视频中发生在我州的三起儿童交通事故中,我们可以看出,三起事故均是在家长看管不严的情况下,小孩突然冲出,横穿马路,机动车避让不及造成的。


我们的家长一定要提高警惕,看好孩子!



什么是“鬼探头”


  通俗来讲,就是前方有车辆或障碍物阻挡视线时候,从路边突然蹿出一辆非机动车或行人。司机避让不及时,往往造成车伤人亡的惨剧。因为事发突然,令人猝不及防,因此被称为“鬼探头”。



值得注意的是,在“鬼探头”的交通事故中,如果交通事故损失是由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将不承担责任。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十二条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第六十四条 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如何避免少年儿童

发生“鬼探头”事故



少年儿童安全意识较为薄弱,对危险的认知不足,极易与来往车辆发生事故。 作为家长,必须要让孩子牢牢掌握这些安全常识,把隐患扼杀在摇篮之中:



NO.1


过马路勿猛跑


过马路时不要猛跑、横冲直撞或忽然折返。“过马路要走斑马线”“红灯停、绿灯行”……这些都是小朋友们常常听说而且明白的道理。但在实际生活中,并不是所有能过街的地方都有红绿灯,而且即使是行走在斑马线上,如果存在猛跑、横冲直撞、忽然加速或中途折返等行为也是有极大的安全风险的。



NO.2


勿从路侧车辆、设施背后突然过马路


尽量不从停有车辆的路侧过马路。路边停有车辆的场景是很常见的,但是从这些地方过马路却非常危险。因为停止的车辆会遮挡来车方向驾驶人的视线,如果从这些车辆前面或中间突然跑出来,后面的来车根本来不及做出反应,非常危险。




NO.3


危险区域勿玩耍


不要在小区道路、停车场、路侧停车区域玩耍逗留。在小区、停车场、路侧停车位等区域,孩子们意识不到其危险性,喜欢在停止的车辆附近或车辆可能行经的区域玩耍,但这些地方也是非常危险的,因为车辆有盲区,孩子们身材本来就矮小,特别是蹲坐在地上的时候,起步和转弯的车辆驾驶人很难看到,继而发生危险。




NO.4


不满12周岁禁止骑车上路


我国法律规定,12周岁以下儿童不能骑车上道路行驶。这是由于孩子对复杂的交通环境缺乏准确的认知和判断,如果骑车上路的话,很可能会发生危险。同时,未成年人不具备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和驾驶机动车的资格,不可枉顾自身与他人的安危驾车上路。




NO.5


乘车不将头、手或身体其他部位伸出窗外


乘车的时候,把头、手等身体部位伸出车窗或天窗,是极其危险的做法,因为车辆在行进的过程中,伸出窗外的身体部位很可能会与旁侧的树枝、交会的车辆以及其他车外物体发生擦碰,造成危险。




NO.6


家长们还要注意以下几点


1、骑车带孩子不要离大货车过近。

2、千万不能将孩子单独留在或遗忘在车内。

3、乘车时应让孩子使用儿童安全座椅,不能怀抱孩子或让孩子坐副驾驶座。

4、不要把孩子放在自行车车筐中。

5、过马路时要牵好孩子,不能放任孩子跑动。





哪些情况

容易出现“鬼探头”?




NO.1


公交车站

 

 公交车站是“鬼探头”交通事故的高发地点。公交车体积大,到站停车后,容易遮挡住后方行驶车辆的视线,有些乘客下车后在车前猛跑横穿马路,此时极易发生“鬼探头”交通事故。




NO.2


交叉路口

 

路口发生的“鬼探头”往往有两种情况。一是在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车辆在通过路口时,路旁的行人或非机动车容易被左侧的待转车辆遮挡。此时如果行人或非机动车驾驶人闯红灯,直行方向的车辆可能会来不及刹车,从而发生交通事故。



  二是在一些非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行人或非机动车通过路口时比较随意,而驾驶人的视线又容易被两侧建筑物、路边停放车辆等遮挡,此时若车速控制不好、观察不当,就容易与突然冲出的行人或非机动车发生碰撞。



NO.3


两侧停满车辆的道路


  驾驶人在两侧停满车辆的道路上行驶时,视线容易被静止的车辆所阻挡,很难观察到道路两侧的情况,此时如果有行人或非机动车驾驶人突然从车缝中冲出,驾驶人往往会刹车不及引发交通事故。




NO.4


变道超车时


  在变道超车时,驾驶人右侧的视线就会被慢车遮挡形成视觉盲区 。此时如果遇到不遵守交通规则,横穿马路的行人或非机动车辆,留给驾驶人的反应时间则非常短,容易发生“鬼探头”交通事故。


对于汽车而言

要时刻记着“超车看车头,会车看车尾”

开车要集中精力驾驶

“宁慢三分,不抢一秒”

始终把安全驾驶放在第一位


而对非机动车、行人来说

更是要多注意观察路况

不要拿自己的生命当儿戏

来源/甘孜交警

编辑/七月

责编/杨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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