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新龙县公安局以打开路 重拳出击
连续争归 抓获各1名上网逃犯
破获1起盗窃案
为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
再添战果
正义只会迟到,却从不缺席。8月10日,新龙县公安局接阿坝州壤塘县公安局协查通报,该县2003年8月2日发生一起持枪抢劫案,涉案的一名在逃长达19年的犯罪嫌疑人阿某(男,新龙县雄龙西人)经前期工作,具有自首意愿,但迟迟未到案,请求协助争规、抓捕。
接报后,县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指派刑警大队抽调精干警力协助壤塘警方全程侦查办理。面对这起时间跨度长、涉案人情绪起伏不定的追逃案件,案侦民警充分发挥侦查优势,通过向嫌疑人家属讲法理、做工作,几经辗转,外攻内防,最终在两地警方的不懈努力下,8月11日,负案潜逃十九载的犯罪嫌疑人阿某慑于法律的威严和公安机关的穷追不舍,到新龙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到案后,犯罪嫌疑人阿某满怀悔恨地向办案民警供述了2003年8月2日6时许,伙同其某、嘎某、泽某(上述3人均已到案)搭乘班玛县至阿坝县的的长途客车,在行至壤塘县境内友谊桥附近时,按事前共谋,阿某与其某、嘎某持枪、泽某手持从乘客手中抢夺的匕首,对车上人员实施抢劫的违法犯罪事实。
壤塘警方十九年的苦苦追踪,在新龙公安的协助攻坚下画上了圆满的句号。目前,犯罪嫌疑人阿某已被移交壤塘警方,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8月12日,雄龙西乡一群众到特巡警大队报警称,自己在县城一店铺买完东西,不小心将装有320根虫草的提包放在店铺柜台,便转身离开,十多分钟后想起,赶到店铺时提包已不见踪影,请求查找。
320根虫草对于普通群众价值不菲,接警后,特巡警大队立即组织警力赶到事发现场,由于店铺来往人员众多,商家也未安装监控视频,店内查找无果。出警民警当即通过走访调查,并运用合成作战手段分析研判,发现四某(男、新龙县博美乡人)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在进一步摸排中,细心的民警发现嫌疑人四某已离县回家,遂组织力量,驱车赶到嫌疑人住所,将其人赃俱获。
经查,嫌疑人四某对其路过店铺,发现一个提包放在柜台无人在意,心生贪念,便“顺手牵羊”拿回家中,据为己有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8月12日,大盖派出所民辅警在进村入户开展人员信息采集工作中,发现一男子面对民警时神色慌张,语无伦次,遂通过其身份核查,发现该名男子竟是一名上网逃犯。犯罪嫌疑人尼某某某(男,新龙县大盖镇人)2021年10月在成都因醉酒危险驾驶被成都市公安机关抓获,后由于疫情原因被取保候审,疫情结束后,成都警方几经传唤当事人到案,但犯罪嫌疑人置若罔闻,四处躲避拒不到案,意欲逃避法律制裁,2022年5月30日成都警方将其列为网上追逃人员。
目前,犯罪嫌疑人尼某某某已移交成都警方,案件在办理中。
来源/ 新龙县公安局
编辑/ 洛松拉姆 江楠
责编/ 王凤
审核/ 刘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