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甘孜州委甘孜州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各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省属行政企事业单位,州属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教育强国、教育强省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新时代甘孜教育高质量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围绕“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的根本问题,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扎实推进教育振兴计划,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持续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培养更多高质量发展人才,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努力办好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全面建设团结富裕和谐美丽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甘孜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以问题为导向,整合资源、聚集力量、统筹资金,加快补齐师资力量不足、校点布局不优、教学质量不高、高中学位不够等基础短板,强力推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二是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立德树人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各环节各领域,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努力培养政治可靠、立场坚定、思想进步,留得住、沉得下、用得上的人才。三是坚持办好人民满意教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幼有善育、学有优教方面持续用力,努力提供公平优质的教育,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美好期盼,让人民群众共享高质量教育发展成果,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四是坚持深化教育改革创新。完善学校管理和教育评价体系,健全学校家庭社会育人机制,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努力提升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水平,强化教育对外交流合作,推进教育数字化,为科教兴州、人才强州和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战略深入实施奠定良好的人才基础。
(三)主要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坚持把教育事业作为改善民生、凝聚人心的重要抓手,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高质量教育体系初步形成。全州师生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加牢固、理想信念更加坚定、政治品格更加纯粹、奋斗激情更加饱满,矢志不渝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学前教育实现普及普惠,基础教育质量全面提升,职业教育成为推动甘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到2025年,3—6岁幼儿实现“应入尽入”,学会普通话、养成好习惯;义务教育实现“零失学”“零辍学”,教育资源相对均衡,教育教学质量进步率达到82%以上;普通高中实现特色多样发展,升学率达到92%;职业教育规模和结构适应甘孜现代化建设需求;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8.4年,新增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2.5年。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实施“培根铸魂”工程,坚持党对教育事业
的全面领导
1.纵深推进党的建设。坚持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办学治校全过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积极推进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坚持以党建带团建、促队建,选树一批党建示范校、示范党支部、党员示范岗。坚持“双培养”机制,积极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鼓励和引导党外知识分子在教育教学一线潜心耕耘、施展才华、建功立业。
2.扎实开展思政教育。把思政教育纳入意识形态领域的重要议事日程。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校园活动。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民族观。开齐开足思政课程,打造本土思政教育品牌,构建“思政课程化、课程思政化”协同育人机制。建立思政教师“储备库”,建设一批思政课名师工作室,着力打造“行走的思政课”,设计精品特色研学路线,建设红色教育研学基地,选树一批思政教育示范校(园)。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示范引领,形成党政领导联系学校定期上讲台、讲党课(思政课)长效机制。
3.坚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于教书育人全过程,融入教育教学的各环节,开展民族团结教育进学校、进教材、进课堂“三进”活动,实现各族师生交流交往交融。以“小手拉大手”形式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团结进家庭”实践行动。把优秀传统民族文化融入大课间活动、课后服务和第二课堂,创建一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校(园)。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大力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机关、进家庭、进社区、进乡村、进寺庙、进军营、进企业“七进”活动。深入开展全州公职人员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工作。
(二)深入实施“强师提能”工程,锻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4.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素质提升,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教师培养培训考试的重要内容。全面落实《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建立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实行考核正负面清单制度,建立“凡会必讲、凡评必核、凡课必融、凡考必有、凡违必究”机制,执行教职工准入查询违法犯罪信息制度、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和师德失范黑名单制度。强化典型塑造,每两年选树一批“师德楷模”,每年选树一批“最美教师”“最美班主任”“优秀教师”和“优秀校(园)长”,建设“四有”好老师团队。
5.提升教师素质能力。实施骨干教师培养计划,2024年实现“校校有骨干”,到2026年培养州县骨干教师3600名。建立健全传帮带机制,大力开展精品课程大评比、业务能力大比武等活动。持续推进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建设。建立教师学历水平提升奖励制度,加强紧缺薄弱学科、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加快富余学科教师转型培养。通过国省州县校五级培训、教育人才“组团式”帮扶、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等,持续开展全员培训,促进教师终身学习和专业发展。强化教师学科知识水平考试工作,逗硬执行“考培降转待退”机制,坚决调整退出一批不合格教师。
6.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完善中小学教师准入、招聘和编制动态调整制度,优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按规定提高中、高级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加强优质教育人才引进,兑现“贡嘎英才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等相关政策奖励。建立教师职称与教育教学质量挂钩制度,实施教师职称“能上能下”。深化“县管校聘”“岗编适度分离”机制改革,推进教师由“学校人”变为“系统人”。在用岗招录、校长提名和教师调配时,要充分征求教育行政部门意见。各县(市)利用空编、空岗招录引进调动教师需经州委编办和州教育体育局审核同意后实施。建立教育干部晋升激励机制,全面推行校(园)长任期制,畅通优秀校(园)长转岗渠道。及时撤换办学效率低、教学质量差、负面反响大的校(园)长,推进校(园)长公开竞聘选拔任用试点。建立事业专技岗位人员兼任事业单位(学校)管理岗位考察任命机制,不涉及增加工资和转变身份的州直属单位(学校)七级及以下管理岗位由州委教育工委考察任命,破解“双肩挑”占编难题。深入推进学校体育美育改革,每两年举办一次州级中小学生艺术节和运动会,每年举办一次县(市)级中小学生艺术节和运动会。
7.健全教师保障机制。县(市)足额兑现“一村一幼”学前辅导员劳务报酬补助,保障学前辅导员实际收入水平达到2500元/月以上,有条件的县(市)可根据海拔、路程等因素适当提高学前辅导员劳务报酬,依法依规落实学前辅导员社会保险等各项福利待遇,建立学前辅导员工资动态增长机制。鼓励在有空余编制的情况下,定向招录部分优秀“一村一幼”学前辅导员进入学前教师队伍。落实教师工资联动增长机制,确保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完善教师目标绩效考评办法,考评结果与教学成效、综合业务素质、学科知识水平考试结果直接挂钩且级差不低于2倍,班主任岗位津贴高于一般教师20%以上,切实体现优绩优酬。完善教师表扬激励和教学质量奖励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县(市)逐步提高奖励标准。推进教师安心安身工程建设,落实《四川省义务教育教师安身工程实施方案》《四川省义务教育教师安身工程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保障教师健康体检、住房、户籍办理绿色通道等优待政策。建立健全教师终身从教专项奖励机制,按照相关规定兑现一线教师30周年教龄退休一次性奖励金并颁发荣誉证书,鼓励有条件的县(市)适当提高标准,州直属学校可自筹州级财政未解决的资金部分。
(三)深入实施“提质培优”工程,全面提升学生基础和综合素养
8.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实施“学前学普2.0”行动,突出“学会普通话、养成好习惯、融入新时代”办园导向,到2025年,儿童入小学时普通话合格率达到90%以上,养成良好学习生活习惯。积极推进幼小衔接、保教融合,全面提高学前保教质量。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兴办普惠型学前教育。到2025年,泸定、乡城等8县(市)通过全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评估,其他县2029年前完成评估。
9.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针对性实施“补短”“提质”“培优”“回流”行动,切实提高教育质量。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到2025年,丹巴、康定等7县(市)通过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评估,其他县2034年前完成评估。扎实办好特殊教育学校和县(市)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全州特殊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推动“康复+特长+技能”教育教学,推行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全面提升特殊教育质量。按照“坚决遏制增量,有效化解存量,努力提高质量”的总体要求,全面筑牢控辍保学底线,严格落实“六长”责任制,细化“六挂钩”措施,建立控辍保学约谈机制,并纳入甘孜州平安建设暨重点工作例会定期通报。建立负面清单,构建全州控辍保学信息化督查平台。依法依规处理组织诱导未成年人辍学务工和入寺为僧或学经行为。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团结进家庭”实践行动为载体,将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公职人员入户联谊工作职责,确保“找得准、劝得返、留得住、学得好”。完善覆盖全学段的学生资助体系。
10.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化发展。实施“联诊”工程,组织开展(参与)州内外普通高中学校联考和高三诊断性考试,提高学生应试水平。广泛开展州县校三级薄弱性学科竞赛活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学习能力。用好教育人才“组团式”帮扶力量,探索引进1—2家高中优秀教育品牌。实施“三班”工程,办好北川中学“富民安康”班,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在新高考政策下开设帮扶方“飞地班”,引进帮扶方师资开设本土“优质班”。实施“三生”工程,持续完善体育、艺术、科技等特长生的培养措施,提高特长生本科录取率。
11.注重应用技能型人才培养。统筹推进普职融通协调发展,职普比大体相当。加快职业院校标准化建设,完善职业院校专业体系,实行“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畅通升学、就业“双通道”,探索甘孜职业学院与州内中职学校资源整合办学。围绕打造“两区三地”,实施清洁能源、川藏铁路、理工农医类本土人才定向培养计划。鼓励职业院校通过社会培训、技术服务和自办企业等方式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所得收入55%以上用于学校教育教学发展,剩余部分计入当年单位绩效工资总额,不受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限制。允许职业院校教师在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前提下,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兼职从事技术创新、科技开发、成果转让和决策咨询工作,并按规定取得合法报酬。深入实施“9+3”免费职业教育计划,大力推进“2+1+2”东西部职业教育协作,拓宽州外优质职业教育资源供给。探索开办特殊教育职高班。州级财政每年保障职业教学能力大赛专项奖金20万元。
12.切实加强家校共育。推动社区家长学校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设,探索建立基于互联网的公益性“家长学校”,鼓励乡(镇)村(社区)两级建立教育教学奖。培训专兼职家庭教育指导师,建立作业辅导志愿者队伍。发挥家委会作用,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式,充分发挥学校主导作用,密切家校联系,定期开展学生家访,形成家校共育合力,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
(四)深入实施“资源补短”工程,持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
13.持续改善基础办学条件。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加快校点布局结构优化调整,推动学前就近就便、小学向乡镇和片区集中、初中向县城集中、高中向东部相对集中、资源向寄宿制学校相对集中。到2025年,每个县(市)至少有1所省州级示范性幼儿园,至少有2所县级示范性幼儿园,大力改善村级幼教点办学条件;新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9所,增加学位1.8万个;新改(扩)建普通高中学校3所,新增学位3500个,创建省级示范普通高中1所,州级示范普通高中3所。推进高海拔县普通高中“飞地校区”建设,扩大高中优质教育覆盖面。
14.推进教育数字赋能。聚焦“数字甘孜”建设,实施教育信息化“六大工程”,建成甘孜州教育大数据平台和教育城域专网。积极发展“互联网+教育”,持续开展远程网络教学,打造本土优质云课堂品牌,将优质资源延伸至偏远薄弱学校,扩大远程网络教学覆盖面。加快推进教育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升级,强化大数据分析应用,以教育数字化促进教育现代化,大力提升教育数字化治理水平。建立州县(市)两级财政专项投入机制,州级财政每年保障教育信息化经费不低于180万元,县级财政每年保障教育信息化经费不低于50万元。
15.提升教育科研能力。建立健全州县校教研员准入、研修、考核、退出机制,配齐配强各学段各学科专兼职教研人员。建立健全教研员职称评定、绩效考核与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直接挂钩制度。完善州县校教研工作体系,发挥教学科研机构在推进课程教学改革、教学质量监测与运用、课程教学资源建设、培育推广优秀教学成果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大教育科研经费支持力度,州级财政每年保障教育科研经费不低于30万元,县级财政每年保障教育科研经费不低于10万元。
16.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深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积极探索完善中考招生考试制度。开展教学组织管理,加强学生生涯规划指导。完善综合素质评价,推进中职学校专业课程设置和教学模式相互衔接。健全各级招生考试组织机构,强化招生考试队伍建设,配备与改革相适应的机构人员力量。加强招生考试标准化考场建设,进一步提升保障水平。
(五)深入实施“管理增效”工程,加快提升治理能力
17.提高教育行政管理水平。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落实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管理主体责任。选优配强教育行政管理干部队伍,大胆创新教育管理手段,积极探索教育体制改革。建立新任校(园)长州级考试考核准入机制和管理评价机制,努力锻造一支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的校(园)长队伍。
18.规范教育教学管理。建立健全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制度,推动教学方法改革,强化课程教材建设与管理,发挥教学质量奖导向作用,重点落实课程设置、校本教研、备课上课、作业批改、质量监测和分层辅导等关键要求,规范教师教学行为和学生学习行为,实现向管理要质量。贯彻落实《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教育部令第49号)精神,赋予教师惩戒权。全面精简、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建立正负面清单,切实减轻学校与师生的不合理负担。深入推进“五项管理”,持续落实“双减”政策,逐步实现课后延时服务全覆盖,优化提升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内容和质量。非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参照或高于属地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标准。
19.推进示范引领。实施示范学校引领工程,建立完善评价体系和管理办法,选树一批“最佳管理示范学校”“最佳校风示范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绿色学校”“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特色示范学校”“智慧教育示范学校”。实行退出摘牌制度,不定期开展复查评估。
20.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拧紧校园安全管理“责任链”,健全“四位一体”责任体系,建立负面清单制度。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强化中小学生法治教育,实现法治副校(园)长配备全覆盖。持续加大专项经费投入,巩固提升安防“六个100%”建设成果,筑牢安全防线。加大重大传染病筛查监测力度,强化师生健康知识宣传,切实提高防治能力。150人以上幼儿园、500人以上中小学配备专职校医。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师的学校覆盖率达到60%以上。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隐患动态排查机制,推行清单制管理,实现闭环整改、动态清零,严格防范校园安全事故发生。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提升学校食堂智能化监管水平,2023年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
(六)深入实施“开放共建”工程,形成交汇融合发展的良好态势
21.深化教育人才“组团式”帮扶工作。建立与东西部协作城市和省内对口支援城市之间的教育人才“组团式”帮扶定期协调联系机制,学习借鉴帮扶干部人才的先进理念和专业知识,通过互帮互助互学,因地制宜培养本土人才。搭建工作专班,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推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注重优势互补,丰富合作层次,加强人才互派、资源共享、远程交流。加大统筹力度,增强后勤保障服务,给予教育人才关心关爱,增强在甘归属感。加大教育人才“组团式”帮扶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22.深化对口支援合作。深化东西部协作和省内对口支援交流合作,实施名校名师引领工程,建立省内外优质学校“一对一”结对领办机制和“一带多”师徒结对机制,促进学校管理和教学教研水平不断提升。推进师资队伍建设合作,加大互派教师(干部)交流挂职和跟班学习力度,探索和形成师资合作培养新机制。广泛开展夏(冬)令营等活动,实现从有形援助到无形援助的转变。
23.深化对外交流合作。深化与西藏和四省涉藏地区、省内市州在教育管理体制、办学体制、生源共享、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形成互学共鉴、互利共赢的开放发展格局。强化州校合作力度,创新合作模式,推动人才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加强县级教育部门在资源共享、教师交流、质量监测等方面的合作,为学校交流合作提供支持和搭建平台。加强职业院校在课程开发、培养“双师型”教师等方面的校际合作,相互开放实训基地。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际合作,开展校际连线,缔结友好学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履行政府主体责任,把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到学校工作各领域各方面,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更好的支持教育发展。建立州级领导联系学校和县(市)级包保学校制度(即县级领导包校、县级部门包年级、优秀干部人才包班级),针对性开展调研指导、结对联谊等活动。州县(市)人大常委会、政协要加大对教育事业发展的执法监督检查和民主监督。县(市)党委政府每年召开2次以上的教育工作专题会议,党政“一把手”深入学校调研每年不少于2次。健全统筹决策、研究咨询、分工落实、督查督办的工作推进机制,落实县(市)党委政府、州级各部门履行教育职责年度述职制度,州委、州政府每年评选表扬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二)加强部门协作。州县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作用,切实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做到发展规划优先安排、财政资金优先保障、公共资源优先配置。组织、宣传、机构编制、发改、教体、公安、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和团委、妇联、科协等群团组织要切实履行职责,细化支持措施,形成工作合力,为教育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三)加强经费保障。优化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收回财政的教育类结余资金必须全部用于教育事业发展,确保教育投入实现“两个只增不减”。设立甘孜州教育体育发展基金,开展奖教奖学。制定学前教育取暖补助、职业教学能力大赛专项奖金、教育科研专项资金、教育信息化专项资金保障和使用监管办法,切实用好民生钱和未来发展钱,确保资金发挥最优效益。
(四)加强督导问效。建立督政、督学和监测评估“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把教育高质量发展纳入对县(市)政府督导评估内容。健全并落实报告、反馈、整改、约谈、通报等制度,压实履职责任。强化督导评价监测结果运用,把督导考核结果作为政府履职行为、学校办学水平、目标绩效考核、干部选任奖惩的重要参考和评价依据。对履职成效明显、教育教学质量持续提升的县(市)和学校给予表扬奖励,并在干部提拔选任上优先推荐使用;对教育教学质量下降的县(市)(含直属学校)予以通报,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当年不予评先选优,连续两年持续下降的县(市),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当年不予评先选优。
(五)加强舆论宣传。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深入宣传党的教育方针和科学教育观,广泛宣传中央、省州建设教育强国强省、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和惠民政策,及时总结宣传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引导动员全社会支持教育改革发展,大力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编辑/ 黄星洁
责编/ 央金
审核/ 刘云
监制/ 谭荣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