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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巴县查办45起野外用火案,处理50余人,罚款8万元......
2020-06-03 10:19

   自全县进入森林草原防火期(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以来,丹巴县公安机关坚持宣传引导为主、强制打击为辅的原则,在森林防火期内全力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工作

开展

情况



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01

  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开展森林火案侦查攻坚行动,及时成立火案侦破查处行动小组,制定下发工作方案,实行每日调度研判和重大案件督办等制度,全力以赴保障工作落实。

夜间巡逻

林区火险排查

02

加强宣传,积极营造良好氛围。


   严格按照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的工作要求,统筹推进森林草原防火和森林火案查处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多措并举促宣传

   先后向社会通报近32起违规用火典型案例,1起故意放火案件,并公开火灾肇事者的处罚和相关责任人的追究情况,浏览量达50万人次,形成强大社会舆论声势。


及时查处野外用火

民警扑灭火点




深夜赶往雷击火点


03/通力合作,不断提高作战水平。

   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对重点林区、重点火险区、重点防火单位等重点部位进行巡查,严防火种进山,同时,加强对聋、哑、痴、呆、精神病人及未成年人等重点人口的管理,努力减少森林火灾隐患。

宣传车播放防火音频

森林防火宣传活动

   去冬今春以来,共排查森林火灾隐患31处,纠正违规用火23起。

及时制止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劝导游客林区内禁止用火



排查工地用火安全


04/全面推进,确保打击取得实效。

  加大对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对重大、有影响的火灾案件,抽调精干警力,从重、从快、从严查处,对发生的典型案件进行深入剖析,加大宣传,森林草原防火期实行“冒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工作模式。



劝导村民文明祭祀


冒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

民警勘查火案现场

    自2019年11月进入防火期以来,查处各类森林草原火案45起,林业行政处罚44起,处罚45人次,处罚企业单位12家,罚款8万余元,开办森林草原防火警示培训班3期,立破森林火灾刑事案件1起,法院判决1人,补种树木5000余株,有效维护了森林资源安全。

对违规用火人员进行处罚



工作

特色


01



党委政府高度重视。


   县委、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亲自安排、亲自部署、亲自督查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主要领导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指挥扑灭工作。进入防火期,第一时间发布森林草原防火禁火令,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何文才书记指挥灭火工作




民警粘贴防火通告


02



严控各类火源。


在全县开展煨桑点周边杂草、经幡、隆达可燃物清理工作,森林草原防火警戒期取消传统煨桑活动,制定方案,层层签订责任书。

煨桑点可燃物清理工作

对焚烧秸秆进行紧急处置

03 /严惩用火行为。

公安机关对所有违规用火的行为人全面实行“四个一”的处罚机制。即:1天的警示教育,1封检讨书,1张处罚决定书,1篇信息报道。


1天的警示教育

对违规用火的行为人,开展一天的森林防火警示教育,观看警示教育片,摘抄《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案例说法等形式开展;


1封检讨书

行为人通过警示教育需要写下一封检讨书,写下学习心得和整改方向;

  


1张处罚决定书

在戒严期内,所有的违规用火行为实行顶格处理;


1篇信息报道

对处罚的案件,及时编写信息,向社会通报,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

04/创新林区管理。

 公安机关打造出全省第一家森林资源管护指挥中心,实现网格化、公安、森林资源共享,开拓出公安警综、大数据、森林草原防火、区域警务合作等一系列信息平台实战应用。

公安机关森林资源管护指挥中心


通过天信息化


本文来源:丹巴森林公安

编辑:杨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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